悬赏公告
本所接受苏州当客声学屋家具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持有人苏州东方空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方空间”)的委托,就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向社会大众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苏州东方空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和2018年9月21日和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室内小空间”的外观设计专利,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专利号分别为‘CN306120222S’和‘CN305156245S’该2项专利分别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具有正向意见的专利评价报告。
我们注意到,近几年来,有公司生产、销售、使用和在各大展会上展出的多人电话亭(隔音舱)和单人电话亭产品,与苏州东方空间的上述两项外观设计专利相似,落入苏州东方空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我们认为,这些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使用该两款产品侵犯了该两项外观设计专利,并且苏州东方空间有权禁止这些公司制造和销售所述产品。我们已经就侵害东方空间公司外观专利权的相关行为进行了部分证据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之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因此,我们向社会大众发布悬赏公告,对任何制造、销售,使用或对外承诺销售该款产品的个人或公司,悬赏提供相关侵权证据,证据一经法庭采纳,本律所将代表委托人进行奖励,具体请联系本律所唐海燕律师。
附:外观专利‘CN306120222S’和‘CN305156245S’部分立体图。
CN306120222S专利立体图
CN305156245S专利立体图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
唐海燕 律师
联系电话:13913260125
地址: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27楼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 悬赏公告,专利文件,专利证书和评价报告下载